1、招标条件
尖扎县旅游宾馆、苹果园住宅小区项目已由尖扎县发改局以尖发改字[2010]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青海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建设地点:尖扎县原苹果院。
3、 建设规模:40000平方米。
4、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施工资质为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7月20日至2010年7月22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前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原件、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类似工程业绩材料(须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已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所有报名材料须附一份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到尖扎县申宝路41号报名。
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招标人:青海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尖扎县诚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