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AXL08024-10SG |
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摄山小学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05]78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国融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摄山小学 |
2、工程地点:摄山星城桂山路以北,科技南路以东 |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钢混框架结构 |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建筑面积:10455m2;地上为10152㎡,地下为302㎡。 |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0455 m2;建筑物层数:4 层;其中地上层数:3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12 m;其中地下室面积:302 m2。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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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8月6日至 2010年8月13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17:30分,在江苏国融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栖霞区文苑路100号仙林开发区管委会受理报名。 |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中可选条件为: |
|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 | |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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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取。 3、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4、资格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该部分业绩材料企业可不再提供原件) 5、资格预审时要求注册建造师本人带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到场,委托书代理人及企业法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预审现场。否则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受理,招标人不予接收,按未递交处理;。 | |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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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8-6 13:30到 2010-8-13 11:30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融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187号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戴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1805086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