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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森林公安局刑事侦察办公楼施工工程

2010-08-13 来源:云南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晋宁县森林公安局刑事侦察办公楼施工工程,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由晋宁县林业局作为招标人委托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晋宁县森林公安局刑事侦察办公楼施工工程。

  1.2工程地点:晋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东侧。

  1.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024.91平方米。总投资约170万元。

  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5工程建设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一次性验收合格。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0 年8月13日至2010 年8月19日(不含周末),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省外入滇企业还需要提供云南省省外建筑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B座8楼809室﹚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00元/份(大写:壹仟贰佰元正);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寄送上述资料。

  3.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正),廉政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正),形式:现金、支票或电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0年9月1日10时00分,递交的地点为:晋宁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县建设局一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建设交易网(www.kmctn.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宁县林业局

  招标人地址:晋宁县城区内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13888759638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8楼809室

  电 话:0871-3114071

  传 真:0871-8885827

  邮 编:650041

  联 系 人:徐磊、李金忠

  开 户 银 行:广东发展银行昆明东风路支行

  帐 号:1320615160100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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