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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吉林分院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2010-08-16 来源: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1、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庭建设项目招标,已由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审判法庭及附属业务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国家法官学院吉林分院建设项目生活区装饰装修工程。其中含智能化系统。

  第二标段:国家法官学院吉林分院建设项目教学区装饰装修工程。其中不含智能化系统及六层中心机房装修

  资金来源:自筹100%。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珠海路以北、仙台大街以东、苏州街以西。

  2.3计划工期:110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两个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工程两个标段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申请人可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窗口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时间为2010年8月9日至8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 11 :30,下午 13:00时至 16:00 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如为外埠施工企业还须到分公司工商注册的市(州)、县(市)建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复印件方可参加投标。

  9、招标文件一标段售价为人民币3000元;二标段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9月3日11时00分,提交到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招 标 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399号

  联 系 人:翟玉民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8556206

  招标公司: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百草路289号

  邮 编:130061

  联 系 人:邹航

  联系电话及传真: 0431-88942335 0431-8898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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