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诸暨市人民法院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诸暨市人民法院-法庭审判综合楼工程
4、工程类别:民用建筑工程三类(城镇)
5、建设地点:店口镇红旗路西侧
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640.19平方米,总造价约900万元
7、招标范围及内容: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安装、室外附属工程、场地硬化工程、门卫、围墙、室内二次装修等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
8、质量标准:合格
9、工期要求:210天(日历天数),
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诸暨市外企业须已办理进诸施工备案登记手续
1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本企业工民建三级项目经理或建筑工程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2、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格审查方式:通过资格简审确定投标人10家
15、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
16、信息发布时间:2010年8月19日8:30时至2010年8月20日17:30时止
17、报名所需资料:(1)交易员证原件(含临时)及复印件;(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办理交易员证的请随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原件)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北402室)办理后报名。]以上材料除注明原件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与开标时提供的证书原件相一致,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日8:30—17:00时止
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暨东路58号4楼)
19、确定投标人时间:2010年 8月24日16:00时(须随带交易员证,逾时视为弃权)
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暨东路58号4楼)
20、联系人:张亚莉 0575-87379307(招标代理机构)
金旦锋 0575-87253017(建设项目交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