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MNJ100767-01SG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老办公楼维修改造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内部签报单2010年第18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7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老办公楼维修改造 |
2、工程地点:中山北路395号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
5、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170.00万元 |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标段范围内维修改造 |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2500 m2。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金属门窗工程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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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8月18日至 2010年8月24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中可选条件为: |
|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楼装修除外),其中造价、时间分别以合同总价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楼装修除外),其中造价、时间分别以合同总价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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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 (1)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的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原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资格申请将被拒绝; (2)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资格预审将被拒绝; (3)开标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 (4)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6)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7)本工程资格预审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其中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缺项无效;如上述资料中未载明合同金额等要素,须在此基础上同时提供立项批文或施工蓝图或招标文件等其他资料以证实其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否则不计算业绩; (8)提供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时,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中的项目经理名称出现不一致时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原件,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应是投标申请人承接的工程,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同一项目可同兼得。 (9)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 |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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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8-18 8:30到 2010-8-24 17:00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95号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大厦1301室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18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51860005 |
招标人联系人:陈宝荣 |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58808888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1860001-8062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sxdzb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