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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前阳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工程

2010-08-19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市前阳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工程已经东发改字[2010]1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港市前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人为 东港市前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0] 07087号)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4042.41㎡,四层,框架结构。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2.3计划工期: 2010年9月25日------2010年12月30日

  2.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项目经理专业与本工程相适应,资格与本企业资质等同或以上,具有 承担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8月20日至 2010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 时,下午2时至 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丹东市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东港路61号光大银行七楼)持单位介绍信及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返还)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4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9月13日 9时30分,地点为 东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港路13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竣工时间

  6.1开工时间: 2010年9月25日 竣工时间: 2010年12月30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丹东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港市前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丹东市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港市 地 址 : 丹东市振安区

  邮 编: 邮 编: 118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夏先生

  电 话: 0415-6670408 电 话: 15942568777

  传 真: 传 真: 0415-710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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