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联审宁招[2010]011号
开标时间:2010-09-06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业主名称: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闽联审宁招[2010]011号的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二期工程勘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1.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1. 1工程建设规模:约17.25万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
1. 2勘查费:勘察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150元包干(含钻机进出场费,场内移机费,安全防护费);勘查费约75万元。
1.3勘察内容:初勘及详勘
1.4勘查周期:签订勘察合同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勘察纲要,根据设计单位的时间及工作内容要求在30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勘察规范要求及审查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
1.5勘查完成时间:1个月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8 月 20 日至2010年8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为全国注册岩土工程师。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4.1.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20000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达本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4.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9 月 6 日上午9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代理人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在参加投标活动中连同身份证一起出示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带原件核验)。
招标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宁德市后岗立业新村125号元宏花苑,邮编: 352100 ;
电话:0593-6109608 ;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城东路新雅大厦A-304室,邮编:352100 ;
电话: 0593-2073661 传真:0593-2073660
联系人: 小孙、小张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闽东路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