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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门诊综合楼

2010-08-20 来源:江苏徐州建设

  1、丰县精神病防治院的门诊综合楼工程项目。已经 丰发改经贸委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及上级拨款,已落实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审查。

  2、徐州禾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丰县精神病防治院内(孙楼镇驻地)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

  (3)工程规模:约2800M2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三层

  (5)工 期:150日历天

  (6)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9月16日

  (7)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资质;

  (3)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投标企业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证明。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交至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由商务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持有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万元,收款人: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丰县支行,开户账号1106026409210098767;

  C、投标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凭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丰县招标办备案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6.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 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 所报建造师注册证原件 ;

  (6) 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原件(B证)

  (7) 企业安全施工许可证

  (8)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进徐《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工程登记表(单项);

  (9)报名时,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0) 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1) 本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1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3) 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以上内容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留复印件装订到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请申请人于2010年8月 19 日至2010年 8 月 26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到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二楼商务中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于2010年8月27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到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二楼商务中心报名,报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的规定,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10、(1)、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业绩10分;

  招标单位:丰县精神病防治院(章) 联系人:张昌民 联系电话:13921777558

  招标代理公司:徐州禾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邦蓬 联系电话:82338885

  招标项目负责人;黄宗元

  公告发布时间:2010-8-19至2010-8-26

  20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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