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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西部回迁住宅小区(二区)工程

2010-08-23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西部回迁住宅小区(二区)工程施工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上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西部回迁住宅小区(二区)工程

  2.1.1建设规模

  一标段 2010ZHZB001 39411.95㎡(A1#、A3#)

  二标段 2010ZHZB002 39100.89㎡(C1#、C5#)

  三标段 2010ZHZB003 29439.16㎡(D1#、D3#、D4#、商业)

  总造价约为23750万元,自筹资金。

  2.1.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临河街与彩宇西街之间、丙十四路以南

  2.3计划开工日期:2010 年 9 月 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 年 10 月 10 日。总工期为 405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 级及以上的资质,近3年至少有二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应具有 二级 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质检员。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8 月 13 日至2010年 8 月 1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中毫建筑工程服务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长春市政务大厅(长春市普阳街58号)办理《入长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方可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个合同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2日 14 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8楼四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招标工程项目: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8楼四标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上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碧街399号

  联 系 人:宁丽卓 联系电话:136643071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毫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鑫街1577号

  邮政编码: 130070 联系电话:13604444023

  传  真:0431-82975333 联 系 人:苏 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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