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厂房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8-23 来源: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厂房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备[2010] 14号)、北区发改更[2010]0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事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200号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202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190万元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3.3投标申请资料中的《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下载使用。(www.nbctc.com.cn)。

  3.4本项目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②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除企业IC卡之外,上述1-5条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以上资料缺一不可且原件与复印件须一致,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5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 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7家时,则从中随机抽取7家;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7家且≥3家时,则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23日至2010年8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受理时间:2010 年8月30日 9:00 时至11:00时,13:30时至 16: 00 时;地点: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 13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厦13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 、www.cnnb.com.cn、宁波日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娅玲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江北区沙路1号茗雅苑7楼

  联系人:吴丽珠 董亚珍 电话:0574-87388521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