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为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消防工程
2.招标单位: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3.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
4.工程规模:审判综合楼建筑面积19800平方米
5.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投资及自筹
6.工程开、竣工时间:暂定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
7.招标范围:消防工程施工
8.质量标准: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10年8月26日至2010年9月1日9:00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4楼411室)报名。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9月2日至2010年9月8日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4楼411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9月27日 9:30时
地点:盘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2号招标办二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
联系人:刘强 电 话:0427-782025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 号:240386688910001
联系人:周卓 电 话: 024-23241055
传 真:024-23229123 邮 箱:LNJSGC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