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登记编号: | SMJL-FJ1042 |
工 程 名 称: | 沙县高桥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
地 区: | 三明市 |
建 设 单 位: | 沙县高桥中心小学 |
投 资 金 额: (万元) | 180 |
工 程 地 点: | 沙县高桥中心小学校园内 |
建 筑 面 积: (平方米) | / |
招 标 方 式: | 公开招标 |
投标资质要求: | 三级 |
发 布 时 间: | 2010-8-25 |
详细信息介绍 | |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县高桥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沙县高桥中心小学综合楼项目立项的批复(沙发改[2010]基字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县高桥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沙县高桥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沙县高桥中心小学校园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18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沙县高桥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且应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根据明建筑字[2010]72号文要求,投标人须已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8月 25 日至2010 年8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沙县建设局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每份300元。招标图纸与招标文件捆绑销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闽建筑[2007]35号及闽建筑[2009]16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汇达的时间: 2010年9月3日下午5:00前(北京时间)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沙县建设局十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_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县高桥中心小学 ; 地址: 沙县高桥中心小学 ,邮编: 365500 电话: 13507559586联系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06号 ,邮编: 365001; 电话: 0598-8592036 传真: 0598-8592036 ; 联系人: 杨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 账户名称: 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账 号: 8730 1145 1808 0930 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