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委党校迁建工程(综合楼)项目己由平南县发展与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共产党平南县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自转让旧党校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南县委党校迁建工程(综合楼)。
(2)规模:建筑面积3112.38平方米,框架结构5层,高19.95米 。
(3)建设地点:位于平南县滨江路与行政副轴交叉的平南县县委党校内。
(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土建、装饰及安装等工程。
(5)定额工期:200天(日历天),要求工期:180天(日历天)。
(6)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建筑装修装饰三级(含三级)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建造师证书为房建二级以上(含二级)。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27日至2010年9月2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携带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010年8、9月份开具的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区外企业的还需携带区建设厅关于区外来桂建筑企业登记备案手续、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以上证件均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投标法人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6日 9 时30 分,地点为 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招标网、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平南县建设网和招标代理机构公告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平南县委员会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平南县滨江路 地 址:贵港市新区二路世纪花园第B幢B9号
邮 编: 537300 邮 编: 537100
联系人: 黎新华 联 系 人: 陈小姐
电 话: 13878560358 电 话: 0775-4568578 13768057978
传 真: 传 真: 0775-456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