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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建体育馆、综合楼、宿舍楼及教学楼加固、室外配套

2010-08-30 来源:江苏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标段编号: ANJ090581-06SG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建设项目上新河中学扩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08】27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新建体育馆、综合楼、宿舍楼及教学楼加固、室外配套
    2、工程地点:建邺区螺丝桥大街114号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幕墙;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建、安装、抗震加固、绿化、配套附属设施等,包括新建宿舍楼(建筑面积5568.22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6层,檐高21.6米);新建体育馆(建筑面积4057.6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2层,檐高13.84米,幕墙197.52平方米,网架屋顶,边长117.6m);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536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部分4层,部分9层,檐高34米,幕墙496.52平方米);原有教学楼、综合楼抗震加固及维修出新;原宿舍楼的维修出新;校园绿化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30000 m2;建筑物层数:9 层;其中地上层数:9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34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钢结构跨度:26.4 m;总重量:50 t;网架工程边长:117.6 m;幕墙面积:694.04 m2;幕墙高度:32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8月30日2010年9月3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8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6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4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本工程投标企业资质要求还需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2、企业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
六、评标细则:
     一、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二、具体评审方法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部(89)号令及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首先对技术评审是否可行:
根据国家第七部委第12号令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在对商务报价评审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各分部分项工程有完整的施工方案;
技术标的评审由技术标专家独立评审,并作出可行或不可行的意见,如有技术专家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最终的技术方案是否可行的评审结果。
在技术标可行的基础上对造价进行评审:
对商务报价进行比较分析,对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评标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理由不充分的可认定低于成本价竞争:
招标文件规定的规费、社会保障费率、公积金、工程排污费及税金;措施费中施工现场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奖励费;以及国家、省市财政物价部门规定、投标人为承担该工程应交纳的各种规费均不得优惠;
商务标报价有重大漏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视为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报价及细微偏差作相应的调整。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第二十一条要求,本工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如低于各有投标报价平均值6%及以上,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废标处理。
如果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及以上时,须在合同签订前另外向招标人提交低于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与中标人的中标价的差额.。
排名:
综合商务报价评审和施工组织评审情况,最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出中标候选人第二、三名。
七、其他:
     1、本工程投标企业资质要求还需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时不得对幕墙、网架结构进行分包。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4、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6、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证在合同签订之前,押至招标人处,至工程验收合格。
7、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5%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低价差额保证金(=中标价与有效投标平均价的差额),在招标人确认上述保证金已经到帐后,中标人才能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递交上述保证金,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并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可采用以下方式:现金、银行本票、电汇。退还时间及方式为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清全部款项(不计利息)。
8、投标人在公告结束后2日内,须向甲方提供如下书面承诺:
①非招标人原因,工期每延误1天,扣中标人合同款1万元;
②保证本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将予以合同价款5%的处罚金;
③本标段施工现场所有外部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解决。
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9、本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建造师证原件,开标时当场核对项目经理上述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10、本工程资格审查必选条件、可选条件中所有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原件核查,公证件不能视为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不予认可,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述原件或递交的标的原件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8-30 9:002010-9-3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四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42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650622-8002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霞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650522-8003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iancheng_9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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