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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长安小区物业用房综合楼工程

2010-08-31 来源:建淘网

  一.招标条件

  1、珲春市长安居住小区A组团13#楼为物业综合楼项目,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珲发改字[2010]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20%,政府投资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总投资256万元,13#物业综合楼,面积为2103平方米,框架结构二层。

  2.2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

  2.3 建设地点:珲春市站前街南、老水泥厂北、中华路西。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09月22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10月31日,总日历天数39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参与监理服务的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凡具备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8月24日至2010年0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2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押金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09月19日9时,地点为珲春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建设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联系人:于彬

  联系电话:13179153623

  邮编:133300

  招标代理: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珲春市建设局院内招标公司

  联系人:曹莹

  联系电话:0433-756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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