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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楼19楼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2010-08-31 来源:广东佛山市建设工程

  一、 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2、 单位性质:政府机构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工程名称: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楼19楼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4、 工程地址: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

  7、 招标工程费用投资: 1479131.14元

  8、 工期:计划2010年9月开工,10月20日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9、 本工程资金已落实。

  二、 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综合楼19楼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包括消防给水、生活给排水、配电、风空调工程、装饰装修、消防自动报警工程、监控,门禁系统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总承包。

  三、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资质及资格条件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开标当日未被锁定),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持有佛山市建设局颁发的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4.投标人自2007年至今在中国境内地区至少完成过一宗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同类工程(中标价不小于100万元)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单位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五、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原件),到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报名。

  2、 报名时间:2010年8月31日15时至9月7日11时30分(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 凭报名回执、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楼A区; 联系电话:0757-82108372)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予退还。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一致。

  六、 若报名单位不足五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七、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 5个工作日

  招标人: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单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

  联系人:奚伟 电话:0757-82108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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