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的苏州市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工程已经苏州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
审。
2.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人民路北延东、日益路南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79841.5平方米
(3)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10-1 至 2011-12-24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0001
合同估算价: 21470.0000 万元
标段内容: 土建、安装等施工总承包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建筑工程一级
(3) 企业业绩和信誉: 良好
(4)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按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按上表
(5)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
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
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
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可选条件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
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申请人于 2010-8-30 上午 09:00 至 2010-9-3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
外)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上午 至 下午 的工作时间(公休 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10-9-3 上午: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10-9-3 下午:15:00
7.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
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
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
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
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0-09-03日下午15:30—16:30 携带相关需核验
原件材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
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
章);
7.其它资料:(1)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报名确认
单;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社保机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
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3)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版本网上自行下载,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完整)。
(4)省外投标人提供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核验原件,省内市外投标人提供苏州市行政服务
中心出具的企业登记原件。
(5)苏州市外企业在苏州市设有分公司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
(6)报名单位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建造师无行贿记录证明书原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
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采用“评分排名法”选择确定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三香路353号1607室
联系人:张工/胡工 传真:0512-68365028-8006 电话:0512-68365197
邮编: E-Mail: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高丽 职称或执业资格: 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苏招S0913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0-8-30 至 2010-9-3 投标箱号:投标箱九
13.备注:对投标申请人企业资格预审评分的内容及标准:(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二个工程项目)1.承担
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
省辖市优质工程得3分/项
省优工程得4分/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得5分/项
鲁班奖得6分/项
2.承担的工程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省辖市“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2分/项
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3分/项
国家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4分/项
(二)项目经理业绩(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一个工程项目)
1.二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得3分,没有不得分;
2.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获优质工程情况:
省辖市优质工程得5分
省级优质工程得6分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得7分
鲁班奖得8分
3.承担的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情况
县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限在县级工程中采用)得3分
省辖市“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4分
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5分
国家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6分
(三)企业信誉
1.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企业通过其他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获县级“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1分
4.获省辖市“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2分
5.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3分
6.企业有不良行为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3分/条;
7.企业有不良行为被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
扣4分/条;
8.企业有不良行为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5分/条;
9.企业有不良行为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6分/条。
(四)项目经理信誉
1.项目经理获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得3分
2.项目经理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得4分
3.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
的,扣4分/条;
4.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
的,扣5分/条;
5、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
的,扣6分/条;
6.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7分/条。
说明
(一)同一工程同一计分项,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得分,不得重复记分;
(二)类似工程定义为承担过近3年单项工程面积 3万平方米以上或15层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竣工时间
为2007年8月份至今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
(三)本办法所称的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日期止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
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市级为省辖市奖项有效期为1年,省级奖项有效期为2年,国家级奖项有效期
为3年;
(四)企业、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的扣分项按条目数累计扣分,上不封顶。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