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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区施工

2010-09-01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已由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区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银川开发区西区

  2.2招标规模:一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万㎡。

  2.3 招标范围:拆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区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约为 一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8月31日至 2010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14:3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银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文化东街241号)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10年9月6日下午18:00

  联系人:党进德 联系电话: 0951-6036186

  4.2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010年度信用手册(银川市办理),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招标人不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银川晚报、宁夏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地 址:银川开发区中央大道1号写字楼

  联系人: 马工

  电 话: 0951—5033531

  招标代理: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145#

  联 系 人: 冶工

  电 话: 0951—502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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