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宣传文化中心装饰工程已经垫江发改委函[2010]238号文批准,招标人为垫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垫江县宣传文化中心装饰工程
2.2工程地址:垫江县体育场旁
2.3工程规模及内容:室内外装修面积约3010㎡,消防系统(火灾报警、自动喷淋等)
2.4计划工期:90天。(具体时间以开工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所示全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投标人2005年以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联合体的主体单位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2日起,在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qdjjs.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qdjjs.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