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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边州财政局公物仓库及办公楼工程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市发改字【2009】23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延边州财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_ 100% _,招标人为 延边州财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延边州财政局公物仓库及办公楼工程;
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消防
投资规模:约500万元;
标段划分:1个;
资金来源:自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延吉市南岗街东侧、延汪公路北侧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9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年 6 月 30 日,工期 273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一项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三级及以上和钢结构专业一级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延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延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请于2010年 9 月 1 日至2010 年 9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在延吉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金光振,联系电话:0433-2837669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保取费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组成联合体的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9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1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_2010 年_9 月_21 日_10 时 00 分,地点为 延吉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开标室 。
6.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5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延边日报、延边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边州财政局
地址: 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邮编: 133000
联系人: 金昌赫 电话: 1594436933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延吉市北阳路567号 邮编: 133002
联系人: 周梅涛
电话: 0433-2663210 传真: 0433-261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