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宁海县城东片69#地块安置小区工程招标

2010-09-03 来源:浙江宁海县公共资源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宁海县城东片69#地块安置小区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东至城东小学、南至环南东路,西至桃源南路沿街商业房,北至66#地块安置小区。建设内容为1#~13#楼(11层)、地下室工程,总建筑面积116325.57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0764.4M2。预算造价约21481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645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力争获得县“跃龙杯”;安全要求合格,确保获得县 “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力争获得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1.3 招标内容:土建、水电安装及附属工程(含景观绿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暂列金项目)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9 月3日 9 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在4050万元及以上(含4050万元),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县外企业在投标报名前须按宁建[2010]7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其中安全员不少于4人。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土建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的配备须符合《转发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2010〕4号)要求(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

  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近五年内(指竣工验收日期在2005年1月1日以后)实施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中地下室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2.4投标报名截止日前,投标人3个月内、从业人员(指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0】8号《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要求

  4.1 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 9 月 9 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7:00 时止。

  4.2 报名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

  4.3 报名须知:由交易员凭IC卡持下列资料报名:

  ⑴单位介绍信;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⑸拟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表及其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土建施工员和土建质检员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复印件;(6)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复印件;(7) 本次招标要求业绩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单)、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资格预审结束后归还)及复印件;(8)投标人认为应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4.4 报名资料盖章、装订及包封要求:

  投标人须将单位介绍信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4.5 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其资格预审不予通过,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将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请按照审查合格通知书上载明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6.1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须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http//: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提交人民币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帐号:39752001040010207。

  6.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

  联系人:齐晓娟

  电话:0574-65577033

  招标代理:宁波建信造价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姣娟

  联系电话:0574-83531009 65222997 65250961

  办公地址:宁海县中山中路26号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