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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南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2010-09-06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 彭发改发[2009]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及县财政筹措 ,招标人为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彭阳县城

  标段划分:Ⅰ标段:道路及给排水;Ⅱ标段:强、弱电;Ⅲ标段:供热管网

  计划工期:30天

  总投资:13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及电力安装资质 ,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银川华实俱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固原市文化街28#),持法人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类别、组织机构代码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除法人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为原件其它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彭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华实俱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彭阳县城 地 址:固原市文化街28#

  邮 编: 756500 邮 编: 756000

  联系人: 孙建荣 联 系 人: 王辉

  电 话: 13909547159 电 话: 15109648794

  传 真: 传 真: 0954-2026160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lin2xu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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