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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宾馆整修装饰工程

2010-09-07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宾馆整修装饰工程(招标编号:FJHJ招[2010]第45 号)已由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宾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政和县宾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政和县宾馆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人民币7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未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二级及其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且需具备在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C级以上(含C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9 月6日至 2010 年9 月10 日下午 16时 00 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和县建设大厦六楼)]购买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设计图纸)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形式提交于开标现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17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政和县建设大厦12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www.zhzt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宾馆

  地 址:政和县宾馆内 邮编: 353600

  电 话: 13950683760

  联系人:葛文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145号二轻大厦三层,邮编:353000 ;

  电话:0599- 8634058 传真: 0599- 8634358 ;

  联系人: 吴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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