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2010年085号
1、南康市特殊教育学校附属工程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市政工程;(2)工程规模/;(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5) 本项目总投资约12万元;(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9月,竣工日期为 2010 年10月,总工期30日历天; (9)工程建设地点南康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内;(10)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或项目经理(需拟派企业在符合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中自聘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执行赣市规建字[2010]7号文)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方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⑤相应资质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⑥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3条及第4条第(2)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9月7日~13日上午9:3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到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市党校对面)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费400元/份,图纸光盘费200元/份,软件使用费200元/份,均售后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更招标人将在www.jxnkjs.com,www.nkxzfwzbtb.gov.cn,www.gzzbtbzx.com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南康市教育局(章) 项目负责人:刘乘波(章)
办公地址:南康市教育局 邮政编码:341400
联 系 人:张保发 联系电话:13870781232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叶 青(章)
办公地址:南康市泰康中路5号(老建行二楼) 邮政编码:341400
联 系 人:张平平 联系电话:13767774157 传真:0797-6612176
招投标监督单位:南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