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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女子中等专业学校体育综合楼改造项目

2010-09-08 来源:江苏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标段编号: ANJ100787-03SG
    南京市女子中等专业学校建设项目南京市女子中等专业学校体育综合楼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校安办【2010】2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施工
    2、工程地点:南京市女子中等专业学校内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体育场馆及设施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体育综合楼改造、抗震加固等
    10、工程规模:场馆面积:3564 m2;容纳人数:400 人。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9月8日2010年9月14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8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
     (1)开标时,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资格证明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
(2)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开标时提供2010年1月至2010年8月缴付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4)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
(5)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9)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0)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1)联合体报名必须是符合公告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与另一家符合公告资质条件的联合单位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并且每家符合公告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只能与一家符合公告资质条件的联合单位签署联合体协议,如果出现符合公告资质条件的联合单位与多家符合公告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签署联合体协议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本项目以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的单位为投标单位,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的单位为联合单位。
(12)本工程开标时间与开标地点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9-8 9:002010-9-14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女子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10层G座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07879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洁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40044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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