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350000201009070021401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福建省武夷山市立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邱长胜 2.招标人地址: 武夷山市文公路65号 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王如一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五层 邮政编码: 350001 5.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省武夷山市立医院医疗附属楼(综合楼)工程 6.招标项目地点: 南平师专宿舍以北、武夷大道以西,百花路以东,武夷和园以南处 7.招标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1900-1-1 至 1900-1-1 8.招标项目投资来源及额度: 8.项目投资额: 2250 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12774 平方米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凡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10.合格投标人资格: 11.发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0-9-7 9:00:00 至 2010-9-13 17:00:0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2.发售地点: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预审申报资料于 2010-9-7 至 2010-9-7 送达福建省招标办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4.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韦 电话: 0591-87850812 16.工程类别: 备注: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武夷山市立医院医疗附属楼(综合楼)工程已由武夷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200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武夷山市立医院,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及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平师专宿舍以北、武夷大道以西,百花路以东,武夷和园以南处;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建省武夷山市立医院医疗附属楼(综合楼)施工项目,总投资约 2250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武夷山市立医院医疗附属楼(综合楼),包括一般土建、基础、给排水、消防、电气照明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40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武夷山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的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 级的 建筑工程 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和无中标工程;
3.3. 在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C级以上(含C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 7日至2010年9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专用本、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文档等)每份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1700 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25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30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投标人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武夷山市建设局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武夷山市立医院 ;
地址: 武夷山市文公路65号 ,邮编: 354300 ;
电话: 0599-5196100、13375025013
联系人: 张先生、林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邮编: 350002 ;
电话: 0591-87850812 传真: 0591—87850812
联系人:郑先生 刘小姐
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武夷山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建省武夷山市立医院 ;
帐 号: 1950 1010 0100 0965 23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