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拟建的雄县卷烟营销部仓储综合楼工程,已由雄县发展改革局[雄发改投资(2009)79号]核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次招标项目为雄县卷烟营销部仓储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1641.6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层数地上3层。该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总投资额为251.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在高速引线西侧,塑料包装项目集中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2月18日,工期123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拟派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5、投标申请人可从保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雄县分中心(雄县雄州路19号三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0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15日,上午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00分。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雄县卷烟营销部仓储综合楼』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A4复印纸)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0年9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送至保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雄县分中心(雄县雄州路19号三楼)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始文件:
①营业执照、投标企业信用手册、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施工企业还应持有相应的“进冀、进市投标手续”)。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为所有合格申请人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0年9月18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资格预审合格的全部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保定市七一中路172号 办公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501室
邮政编码:071000 邮政编码:071000
联系人:刘树本 联系人:崔建宁
联系电话:0312-5561288 联系电话:0312-5075353
日期:201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