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广东粤能[2010]漳字第 021号
开标时间:2010-09-29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华安县民政局
所属地区:国内
华安县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工程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华发改【2010】10号文 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安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丰镇华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2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县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一幢,系六层框架结构,建设面积约390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 厦门中胜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且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件规定。
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本工程根据漳政综【2009】72号文规定,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招标人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9 月 9 日至 2010 年 9 月 13 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时 00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一楼)或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1701室)办理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0 年9月28日(含)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和运营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0 年9月29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1.福建招标采购网 2.漳州招标采购网3.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民政局 ;
联系人: 黄小姐 ;
电 话: 13709321181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陈 ;
电 话: 1500607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