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南地区加查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及办公楼建设项目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南地区国家税务局、加查县人民政府,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南地区加查县。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4 工 期:有效工期为150天。
2.5其他说明:本项目中“山南地区加查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部分由加查县人民政府出资建设,“山南地区加查县国家税务局办公楼”部分由山南地区国家税务局出资建设。
三、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企业近三年(2007年-2009年)至少完成过 1 个房屋建筑工程;
3.3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3.4 具有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住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上岗证;
3.5投标人须经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备案审查通过后持有《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或《西藏自治区区内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并已在山南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9 月13 日至 2010年 9 月17 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时30分 ,下午15时30分 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山南地区雅砻河大酒店或西藏京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携带: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2)投标人持有的《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或《西藏自治区区内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3)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相关人员的相应上岗证;
(6)投标人近三年已完工的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竣工验收备案书);
(7)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以上资料第1项和第2项须提供原件,第3-7项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投标报名资料应无线胶装成册)。
4.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9 月19 日 10 时00分,递交地点为: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南地区国家税务局、加查县人民政府
地 址:山南地区加查县
联 系 人:珠加局长
电 话:13908938388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京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76号
联 系 人:许小翠
电 话:0891-6868919
传 真:0891-686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