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

2010-09-14 来源:湖南永州市招投标网

  1.招标条件: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由江华县发改委以江发改投资[2009]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为中央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专业施工图和技术资料已准备齐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华县沱江镇新华街;

  结构类型及层次:框剪结构,10层(含地下室部分工程);

  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

  投资规模:800万元;

  招标范围:消防安装(含水电)、中央空调安装(含手术室净化)、污水处理的设计、施工及安装等工程。

  3.申请人、建造师资格及要求

  3.1 申请人和建造师资格

  3.1.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施工专业承包壹级以上资质。

  3.1.2 本工程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负责制,不接受挂靠资质的单位及个人参与报名及工程管理,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3 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较丰富的医院中央空调及净化手术室安装工程施工经验。

  3.1.4 拟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要求具备机电工程壹级资质。

  4. 请申请人于2010年9月15日至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由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专职安全员上岗证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到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三楼办公室报名。

  5、外省企业要求提供省级清欠机构出具的清欠证明。

  6、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招标人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场所: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

  联系 人:盘先生

  联系电话:13874764089 0746-2325618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973492399 0746-8337162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