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CCBP-2010-019-S1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10#地块标准厂房及办公楼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标准厂房一座,单层钢结构,办公楼一座,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440平方米。
2.2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四通路以南,朝阳四路以东。
2.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建设工期:2010年10月18日计划开工,2011年7月30日计划竣工。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监理内容范围:厂房及办公楼工程施工监理。
2.7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8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1项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5日内,以快递形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不足3家时将重新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大路6188号
联 系 人:王馨 电 话:0431-84654591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
联系人:谢辉 电话:0431-84627008、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国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五马路123号
联 系 人:李爽、孙鹏、白瑞、王聪
电 话:0431-82983799、82900808
传 真:0431-8295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