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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公安消防支队保障大队、龙山大队办公楼工程二次公告

2010-09-15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公安消防支队保障大队、龙山大队办公楼工程施工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发改综字【2010】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仙城大街。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9601㎡;层数:六层(局部七层);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3招标范围:土建、电气、采暖、给排水。

  2.4资金落实情况:部分资金已到位。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0 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年10月 31 日,工期 395 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资格或三级项目经理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2投标人到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二楼业务室(辽河大路20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2010年 9 月 7 日至2010年 9 月 13日,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4.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4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到辽源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投标备案,将备案合格通知单报送招标办备案。(时间为在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

  5、招标文件售价: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9 月 27 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辽河大路20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辽源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杨立东

  联系电话:13894743456

  邮政编码:136200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佳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西宁大路96号

  联 系 人:于桂君

  联系电话: 0437-6160658 13943795536

  邮政编码:136200

  传  真:0437-6160658

  电子邮箱:lyjdzx88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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