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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公安技侦大楼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9-15 来源:江西赣州市招标

  1、龙南县公安局的 龙南县公安技侦大楼附属 工程已由政府的龙府办批[2010]286号文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新建工程 ⑵工程规模 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⑶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上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⑷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⑸项目总投资 约174.53万元  ⑹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 ⑺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⑻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 10月,竣工日期为 2011年 1月,总工期120日历天;

  ⑼工程建设地点 龙南县龙翔大道  ⑽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 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⑴资质条件: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⑵拟派的注册建造师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建造师)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三无”情况证明;⑦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第3条第(2)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 9月15日至2010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及下午15:00-17:00,到龙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大厅报名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含图纸光盘),均售后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人将在赣州市招标投标网上(http://www.gzzbtbzx.com)公布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变动情况。

  招标人: 龙南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谢建林

  办公地址: 龙南县公安局

  邮政编码: 341700      联系人: 凌先生/13707021696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永林

  办公地址: 龙南县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 347100        联系人: 张女士/15970738568

  招投标监督单位:龙南县人民政府建筑安装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3529085

  2010年9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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