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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和平乡安吉小学教学楼、宿舍楼和学生食堂项目

2010-09-15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和平乡安吉小学教学楼、宿舍楼和学生食堂项目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2010〕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霄县和平乡安吉小学,建设资金来自省校安工程专项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云霄县和平乡安吉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市建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和平乡安吉小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632.7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1210.45平方米;宿舍楼和学生食堂建筑面积1422.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为308.0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教学楼、宿舍楼和学生食堂建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_;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__;“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___;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 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点购买招标资料:

  漳州市建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与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超过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0年9月25日24 时 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帐户划转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6日11时00分,提交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和平乡安吉小学 地 址:云霄县和平乡

  电 话:13860828680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建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元光南路百嘉大厦十三层 邮 编:363000

  电话:0596-2619296 传真:0596-2619032 联系人: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漳州市建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清华园支行

  帐 号:161050100100008551

  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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