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性质:改扩建。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建筑面积约16700平方米,包括土建、装饰、安装、附属设施等工程。
3、建设地点:拉萨市北京中路42号;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不含冬休期);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在藏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3、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0年9月17日至2010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建上述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
4、《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5、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前递交至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商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拉萨市罗堆林卡路和八一路交叉处
联 系 人:杨 朋
联系电话:0891-6288264
招标代理: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扎基东路8号圣城花园C11号
联 系 人:王 霞
电 话:0891-6382666 传 真:0891-638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