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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太平新城始甸安置小区工程(A区、B区)

2010-09-19 来源:云南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一、招标条件:

  安宁市太平新城始甸安置小区工程已由安发改投资〔2009〕16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单位安宁市太平新城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的投资代建人为云南昆海置业有限公司,现工程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招标人云南昆海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安宁市太平新城始甸安置小区工程(A区、B区)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欢迎有意愿的单位根据本公告内容与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及索取项目相关资料。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地址:安宁市太平新区。

  2、项目规模:安宁市太平新城始甸安置小区工程(A区、B区)为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主要为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所设计的安宁市太平新城始甸安置小区(A区、B区)安置房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约定内容。

  4、计划施工工期为 380日历天。

  5、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含壹级)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及资金实力的施工单位。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办法见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50万元(支票或现金)。投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后,凭投标保证金收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后未按时参加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回(无息)。

  4、投标单位项目施工启动资金保证:在投标截止前5个工作日内,要求投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交500万元项目保证金,未中标的该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人的该保证金于签订施工合同且进场施工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50%(无息),进场施工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50%(无息),以确保工程项目前期施工顺利进行。投标人提交该资金后凭收款收据方可参加开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愿的单位请于 2010年9月17日起,截止时间 2010年9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安宁市兴屯小区后门旁146号(安宁市自来水公司净水厂大门口对面)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级建造师证(复印件)、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许可证(复印件)等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1200元/套,其他资料免费提供,如有须退还的资料需缴纳一定的押金,押金在资料交回时退还,国内邮寄代办费50元/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9日11时00分前,地点为安宁市中华路135号安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建设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昆海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3529300718

  地址:安宁市太平镇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29218068

  传真:0871-8692878

  地址:安宁市兴屯小区后门旁146号(安宁市自来水公司净水厂大门口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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