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德县法院审判庭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同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同发改商贸【2010】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德县城
2.2建设内容:新建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附属设施和总图工程,建筑总面积253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较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申请人于2010年9月19日至2010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南东路)持单位介绍信报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州工程建设招标中心
地 址: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南东路
邮 编:813000
联系电话:0974-85261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共和支行
账 号:63001643637050002728
联系单位:海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呼江南
电 话:0974-8521810
传 真:0974-8526133
8、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青海省建筑业企业业绩考核手册复印件,近三年承建的同类工程业绩表(含在建工程),外省企业还需提交进青建筑企业业绩考核手册复印件。
海南州工程建设招标中心
二0一0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