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银行总部大厦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09]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地块位于东部新城惊驾路北中央公园东(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A2-25地块)。
建设规模:本地块用地面积约9864 m2,总建筑面积约104730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0730平方米。
项目投资:投资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6.5亿元。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总周期70日历天。其中:方案调整及优化10日历天;初步(含勘察、扩初)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
招标范围:地质勘察(不含基坑围护部分地质勘察)、方案设计调整及优化(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上述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其它要求:
1、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列入《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
2、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9 月 20 日至2010年 9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具体房间详见指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中山东路294号
邮 编: 315040
联系人: 张明
电 话: 0574- 8789882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和义路77号四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 秦元根
电话: 0574-87686672
传真: 0574-87686691
电 子 邮 件: yuangen102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