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公安和平分局110指挥中心项目 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和平发改【2010】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建设资金为 97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公安和平分局110指挥中心工程,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单体建筑面积24670平方米(含地下517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9700万元。高度约65米,单体跨度不超过20米,地上18层,地下2层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福安大街与荣业大街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新建公安和平分局110指挥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要求:2010年10月15日 至 2011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建筑工程;(2)副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3)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进津备案通知书》(5)正、副项目经理和安全项目经理均须具有《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6)外地施工企业须具备进津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和平窗口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9 月17 日 至2010 年9 月24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9月17日至2010年09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2 时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311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曹学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西路147号
邮政编码:300270 联系人:刘振全 电话:27333840
传 真:27210196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马晓嘉 电话:28223891
传 真:2822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