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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机关大院南门停车场改造工程土建

2010-09-22 来源:广东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佛山市政府采购公示、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FS1009225BT 公告日期:2010年09月21日 本公告曾浏览人数:82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以下项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佛山市机关大院南门停车场改造工程(土建部分)

FS1009225BT

二.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三.  项目性质

政府采购(部门委托采购、财政性资金)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企业资质: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别为三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须取得佛山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五.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六.  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00921-2010年09月28

各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

七.  公示公告时间

20100921-2010年09月28

八、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领取采购文件与登记备案时间:北京时间20100921-2010年09月28(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一步:投标人将已填列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传真至我中心,

第二步:采购中心审核后,通过回传《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通知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领取方式:包括网络下载现场领取)。

一、网络下载

适用此方式的供应商须曾在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登记,且备案的资质材料均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二、现场领取: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三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5.已填列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注: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2.尚未在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登记的供应商,请在领取采购文件前登陆以下网址链接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到采购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

时间:北京时间20100929日下午2:00-2:30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谈 判 评 审

时间:北京时间20100929日下午2:30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市机关大院新西路三座二楼

联系人: 先生   电话:0757-83332920   传真:0757-83332920

十三、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先生   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话:0757-83209129 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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