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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新建防疫保健综合楼

2010-09-25 来源:江苏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标段编号: ALS100233-01SG
    溧水县和凤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新建防疫保健综合楼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投【2010】33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新建防疫保健综合楼
    2、工程地点:溧水县和凤中心卫生院内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8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建、水电安装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300 m2;建筑物层数:2 层;其中地上层数:2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7.5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9月21日2010年9月28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17:3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书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内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8)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细则:
     本工程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招标最低控制价:C = A * K;C 值为最低控制价;A值为有效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K 值为系数,取值范围为95%-98%,开标后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者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2、C 值一经确定,在后续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 C 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注册建造师需携带身份证和建造师(原件)到达现场参加投标;
③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④报名前需到溧水县建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⑤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500元;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9-21 8:302010-9-28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溧水县和凤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园中园8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52167181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立炜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2167181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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