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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2010-09-27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项目编号:JGJZ103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广场工程已由松开经发[2010]10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广场工程,其中:道路广场面积为7426.30?。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松原市;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0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 6月30日,工期247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 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0年9月27日至2010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608室)持单位介绍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图纸每套2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4.3 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份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寄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途中可能发生的延误及丢失概不负责。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形市场。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广场工程投标文件”字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松原青年大街4155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1864309889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608室

  联系人:邹丹丹

  电 话:13844823152 传真:0431-87820195

  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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