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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2#、3#安置楼及附属

2010-09-27 来源:甘肃经济信息网

  永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2#、3#安置楼及附属商服用房建设项目已经被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永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2#、3#安置楼及附属商服用房

  建设单位:永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县城环城北路廷伸段以南,武当路以东,云川路以北

  建设期限:2010—2011年

  资金来源:自 筹

  工程质量:合 格

  招标范围:土建及安装工程

  建设规模及结构形式:1#、2#、3#安置楼,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11566.56㎡(其中1#安置楼 3426.43㎡、2#安置楼4139.63㎡、3#楼4000.50㎡);商服用房,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931.29㎡(其中1#安置楼商服用房532.69㎡、2#安置楼商服用房199.30㎡、3#安置楼商服用房199.30㎡)。二者总建筑面积为12497.85㎡

  标段划分:一标段:1#安置楼和1#安置楼商服用房;二标段:2#安置楼和2#安置楼商服用房;三标段:3#安置楼和3#安置楼商服用房。

  二、投标报名条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资格证书及IC卡(建造师要求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类别证。企业当前在建工程概况,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外地企业需出具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投标人所在地市、州或省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档案记录书面查询回执,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人留存(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招标人:永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公告如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工程建设信息网》、《金昌日报》上发布。

  五、招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报名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0年9月30日—2010年10月2日(上午8点30分—12点 )(下午14点30分—18点)

  地点: 金昌市新华路77号(外贸大楼二楼)

  (注节假日不休)

  七、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衡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八、联系人:刘若冰     联系电话:15095601580

  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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