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白县新房子镇文化站综合楼工程 已由 长白县发展改革科技局 以长发改审批字[2010] 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县新房子镇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长白县新房子镇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656.49m2,跨度:7.9m,檐高:10.8m,结构层数:砖混三层;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新房子镇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 10 月16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 年 9 月 30 日,工期 169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0 年 9_月 21 日至 2010 年 9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0 月10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长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 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白县新房子镇政府_
地址: 长白县新房子镇 邮编: 134400
联系人: 程绍东
电话: 13843982687 传真: 0439-8896923
招标代理机构:白山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八道江区新华路综合楼5单元101室
邮政编码:134300 联系电话:0439-8238240
传真:0439-8238240 联系人:王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