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海事处执法大队办公楼装修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温岭海事处执法大队办公楼装修项目的批复》(温发改证〔2010〕1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温岭海事处,委托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温岭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建筑面积971平方米,地面花岗石、地砖、复合地板铺设,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瓷砖墙裙,乳胶漆面层,外墙弹性涂料。
2.1.2本工程发包造价约为:约58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装修及水电安装等工程。
2.3招标方式:根据温招委〔2009〕42号、温政办发〔2009〕72号文件,采取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资格。
3.3本工程招标要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书》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28日至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直接到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20日下午2:30整,地点: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二)(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和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未取得《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高小姐)。
7.2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温岭海事处
地址:温岭市交通大厦四楼
联系人:孔祥国联系电话:13516767866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安路西侧〔北山泵站内〕
联系人:王德华联系电话:13705860318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