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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金竹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

2010-09-30 来源:浙江遂昌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遂昌县金竹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遂昌县湖山中心小学餐厅及教师宿舍工程已由遂发投[2010]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昌县教育局。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如下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目前到位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遂昌县金竹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遂昌县湖山中心小学餐厅及教师宿舍工程分别位于遂昌县金竹中心小学校园内和遂昌县湖山中心小学校园内;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62.2014万元;【其中:第1标段:遂昌县金竹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1470.31平方米,建筑层数:三层,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53.0157万元(含暂列金额5.00万元),第2标段:遂昌县湖山中心小学餐厅及教师宿舍工程建筑面积:1042.15平方米,建筑层数:四层,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09.1857万元(含暂列金额5.00万元)】计划工期:240天;质量要求: 合 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4在浙江省、丽水市建设市场有严重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6.1自行到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cgzb.suichang.gov.cn/ ),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处下载。

  7、其他规定

  7.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7.2、本次同时进行第1标段:遂昌县金竹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第2标段、遂昌县湖山中心小学餐厅及教师宿舍工程的施工招标;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第一(预)中标项目负责人后,将不再列入另一个项目的评审。

  7.3、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善意提醒:

  8.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凭银行汇票先到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缴款书,到中行确认有效后再到财务室索取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银行确认不能到账的,谢绝接收)。未按要求缴纳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8.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8.3、投标函空格处必须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外),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 人:遂昌县教育局 代 理 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曾晓芳 联 系 人:项美琴

  电 话:0578-8132033 电 话:0578--812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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