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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广宁新区公共行政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招标

2010-10-09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市广宁新区公共行政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北镇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建筑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北镇市广宁新区公共行政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广宁新区;

  2.3设计周期: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20天;

  2.4招标范围:北镇市广宁新区公共行政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2.5质量要求:省级样板工程;

  2.6工程概况:新建公共行政中心50000m2,该工程必须全部采用新型节能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

  (2)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的资质以及拟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拟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同规模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业绩需提供原始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0月 9日至 2010 年 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部 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负责本工程的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资格证书、业绩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

  4.3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 年 10月 9日至 2010 年 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下午16:00 时到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部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4 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 5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10月29日上午 10:00时,地点为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绣天第B区20-60 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北镇市广宁镇东大街建设局楼内 邮 编: 1213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16-2723896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解放路三段19号凯旋大厦A座28层93号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姜先生

  电 话: 0416-3128418

  传 真: 0416-3128418

  电子邮件: ztb@jzcci.com

网 址: www.jzcci.com


  开户银行: 锦州银行凌河支行

  账 号: 40201285880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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