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预审须知
招标人名称 | 兴化市周庄水务站 | 招标人地点 | 兴化市周庄 | ||
项目名称 | 水务站办公楼 | 项目地点 | 兴化市周庄 | ||
招标方式 | 公开 | 招标标段数 | 1 个 | 标段内容 | 水务站办公楼 |
工程资金来源 | 国有 | 招标工期 | 120天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0.11.1 |
一、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报名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各三份并加原单位公章)于 二、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三、报名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须满足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条件,同时在报名时还需出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书面证明。 |
二、确定潜在投标人方式
本工程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三、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采用分段结算与支付方式,即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30%,验收合格满一年付合同价30 %;验收合格满二年付清余款(以审计结果为依据)。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中的一种,不得以现金等其它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资审合格投标人在发标前须向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凭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户名: 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兴化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321281 470120 10000 99458。
(3)投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称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定标办法
采用兴化市建设工程小型项目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