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尖扎县兴隆街一期商住楼开发及保障性住房配套项目已由尖扎县发改委以尖发改字[2010]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尖扎县申河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捆绑和群众集资,招标人为尖扎县申河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地点:尖扎县兴隆街延伸段新建道路两侧
3、建设规模:新建商住楼22200平方米。
4、工程总投资:3600万元
5、资金来源: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捆绑和群众集资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7、投标人资格要求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施工资质为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9月17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前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原件、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类似工程业绩材料(须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已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所有报名材料须附一份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到尖扎县申宝路41号报名。
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招标人:尖扎县申河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尖扎县诚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